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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首批7种产品获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12月6日,陕西检验检疫局举行我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研讨会暨首批颁证仪式。我省眉县猕猴桃、太白高山蔬菜、宁强银杏叶等7种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陕西检验检疫局自2015年启动我省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省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实现了“零的突破”且进展明显。当天,有宝鸡、榆林、汉中、安康4个地市的7种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包括眉县猕猴桃、太白高山蔬菜(甘蓝、花菜、白菜、萝卜)、石泉县“中球牌”黄花菜、陕西西乡鹏翔茶叶(红茶、绿茶)、宁强银杏叶、横山大米、靖边马铃薯。此外,我省还有6种产品已经通过第三方评定机构现场评定,7种产品正在申报评定中。榆林市、靖边县、太白县已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

据了解,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是目前全球贸易中较普遍流行的生态标签制度。通过评定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不仅允许加贴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还有利于跨越对外贸易中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更易赢得消费者的认可,产品品牌和附加值也将得到大幅提升。截至2016年10月,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55个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5个省的13个县(区)获批“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记者 王向华)

(摘自http://www.gov.cn/xinwen/2016-12/07/content_51445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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