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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受理“金桥”牌地板(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等10个产品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公告》(2015年第125号)

2015年第125

质检总局关于受理“金桥”牌地板(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10个产品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公告

 

    日前,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对“金桥”牌地板(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多层实木复合地板)10个产品进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我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评定,“金桥”牌地板(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多层实木复合地板)10个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保护条件,我局拟对其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将本次拟保护的产品及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申报单位

1

“金桥”牌地板(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有限公司

2

“红宝石”牌中密度板系列产品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中密度板厂

3

北显牌大米、花生、杂粮杂豆

吉林北显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4

“福立达”牌细木工板系列产品(细木工板、生态板)

吉林省三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5

得利斯长白山生态猪肉(冷却肉、冻肉)

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6

吉林天羿红松仁

吉林市长荣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7

桂人堂防城金花茶(花朵茶、叶茶、芽茶及金花茶浓缩饮料)

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

广西宏美木瓜及其制品

广西宏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

大方皱椒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

10

大方天麻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

如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持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具体内容及理由。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262431

传真:010-82260138

电子邮箱:wangchao@aqsiq.gov.cn

质检总局

20151021

(摘自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5/201510/t20151027_4523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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