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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加快推进进境指定口岸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加快推进进境指定口岸和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

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6〕1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张家界市加快推进进境指定口岸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13

     

 

张家界市加快推进进境指定口岸

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出口食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发挥张家界荷花机场国家一类口岸优势,打造进出口贸易和现代农业品牌,助推张家界开放型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质检通函〔2015〕493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质检食〔2014〕2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1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利用张家界荷花机场国家一类口岸资源,发挥张家界生态优势,突出地方特色,统筹规划建设,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开展进境指定口岸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下统称两个示范区)建设工作,更加有效地将资源、生态、环境、经济融为一体,大力培育自主品牌,提高食品农产品等生态原产地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国际竞争力,促使食品农产品出口在规模、质量、结构和市场开拓上实现新突破,推动张家界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建设目标

1.建成4个进境指定口岸。2017年完成张家界荷花机场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和植物种苗花卉4个进境指定口岸的建设、申报和审批。

2.建成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各区县2017年初启动省级示范区建设工作,2018年初通过省级示范区验收并申报国家级示范区,2018年底通过国家级示范区验收;2020年前建成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

3.建成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在各区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中,同步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2017年底每个区县完成3个以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和示范区建设的申报和审批;2020年前建成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市。

(二)运行目标

1.口岸国际货运吞吐量目标。一是2017年通过张家界荷花机场空港口岸进出境货物吞吐量力争达到1000吨;二是积极培育市场,到2020年前力争实现张家界荷花机场空港口岸对武陵山片区的全辐射。

2.经济效益目标。一是2017年食品农产品出口额增长力争达到20%以上,出口食品农产品备案企业达到5家以上;二是到2020年,力争食品农产品出口额年增长15%以上,出口食品农产品备案企业达到10家以上,年出口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规模食品农产品企业5家以上。

3.质量安全目标。一是不出现严重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出现因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引起的退货索赔情况,不出现因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在公共平台引起的舆论风波;二是政府及企业对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出口批次产品报检出境效率显著提高,对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引领示范作用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运营监管能力建设。根据申报指定口岸类型的不同,按照对应的建设要求由口岸运营单位建设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检疫处理场地、办公设施、交通物流、安全保障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口岸运营单位满足指定口岸运营能力。

(二)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证。2017年,每个区县完成辖区内3个以上品种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证。

(三)建立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依照国际、国家标准实施生产加工和销售;相关部门收集整理已有的国际、国家、地区、行业标准;推进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认证和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四)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按照标准与规范实施农业生产;制定农业投入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相关环节的管理规定;监管部门定期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进行巡查和监督;各区县定期开展农资联合打假行动,查处违法经营农业投入品行为。

(五)建立疫情疫病监测控制体系。构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风险监控网络和风险信息管理模块为基础的疫情疫病监测控制体系;制定实施年度监控计划,适时发布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报告,制定和调整风险管理措施。

(六)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根据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产品实际,建立追溯体系;建立完善的食品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记录和标识等;以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为主体,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采购、储运、销售等各环节,逐步形成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全过程可追溯体系。

(七)建立预警通报与应急管理体系。构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预警通报机制和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对风险信息进行研判、处置;制定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方案和实施措施,及时发布预警通报,采取控制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八)建立宣传培训、诚信管理体系。营造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懂技术、讲诚信的氛围,建立先进科技推广和人力资源提升的体系;建立种养殖、生产加工技术、病虫害防治、化学投入品等培训机制;制定失信行为举报、被惩戒者申诉及复核、守信企业鼓励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开展信用评价、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及“黑名单”制度。

(九)建立应用与成效体系。通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设,提高示范区内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出口管理水平;创建自有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品牌,对其在生产、加工、流通、展介以及品牌注册和评定等环节上予以重点扶持,提升我市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扶持我市出口龙头企业发展,推动与国际、国内大中型超市、市场对接,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张家界市推进进境指定口岸和两个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商务粮食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协管商务粮食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张家界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张家界机场办事处、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机场分公司、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粮食局,由市商务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两个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合作推进机制,形成推动进境指定口岸和两个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如下:

1.市商务粮食局:负责进境指定口岸建设的综合协调、进境指定口岸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申报文件资料的准备和上报;做好生态原产地产品和出口食品农产品综合信息服务,组织食品农产品企业参加境外相关展会及经贸活动,及时搜集通报主要贸易国农产品贸易和壁垒信息,引导企业积极应对;支持两个示范区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应诉,支持两个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加强品牌建设、开展国际认证及境外宣传推广等,提高国际竞争力;会同张家界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张家界机场办事处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缩短全市食品农产品出口验放通关时间。

2.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和落实两个示范区建设扶持政策,加强与市财政局协作,将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和具有发展潜力的出口食品农产品产业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库;协调解决制约两个示范区主导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的相关问题。

3.市财政局:负责加大对进境指定口岸和两个示范区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与市商务粮食局和市发改委做好对接,争取省人民政府外向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和绩效评估。

4.市环保局:负责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内的环境、生态和资源的保护,开展环境污染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指导两个示范区建设。

5.市农委:负责植物产品原料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利用国家惠农政策,扶持两个示范区发展产业化经营、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动物农产品原料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制定可追溯管理规定。

6.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两个示范区建设推进过程中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

7.市质监局:负责加强对两个示范区内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加强对两个示范区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着力培育食品农产品品牌,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建立等工作。

8.市气象局:负责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内天气气候监测、预警、预报、气象服务和防雷减灾管理。

9.张家界海关:负责为两个示范区食品农产品出口提供便捷化的通关服务。

10.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张家界机场办事处:负责提供进境指定口岸建设标准并指导建设工作实施,完成检验检疫现场查验签证、实验室检测、进境指定口岸管理制度建设;会同市农委、市商务粮食局研究制定两个示范区申报具体方案,对两个示范区建设进行宏观指导;依法加强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种养殖场和生产企业的监管;收集、整理与全市出口食品农产品密切相关的进口国家(地区)最新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信息,通报全市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具体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及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通关效率的各项措施。

11.张家界荷花机场口岸运营单位:负责进境指定口岸建设的前期调研、项目立项和建设实施,以及进境指定口岸运营能力建设的具体实施。

12.各区县人民政府:具体领导、实施辖区内两个示范区的建设工作。

(三)实施目标管理。将进境指定口岸和两个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实行定期通报、年终考核,对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和单位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影响建设进度的区县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加大资金投入。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政策性资金,加大对进境指定口岸建设、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培育、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业化集群、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项目扶持资金,逐步形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国家项目资金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加大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进境指定口岸和两个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宣传,强化空港优势意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意识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大两个示范区食品农产品的国内外宣传推介力度,树立全市出口食品农产品良好国际形象。要进一步加强对外经贸从业人员和出口食品农产品相关人员的培训,有步骤、有重点、有层次地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体系、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政策法规宣讲,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有关管理、技术方面的指导,推进进境指定口岸和两个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摘自http://www.zjj.gov.cn/c693/20161230/i79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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