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动态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HHCR-2016-01011


  怀政办发〔2016〕22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怀化市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怀化市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怀化市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提升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市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14号),决定在全市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两个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怀化资源优势,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共建共治”工作机制,开展“两个示范区”创建,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食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生态怀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推动特色产品“走出国门”,实现食品农产品年出口额有较大增长;普遍推行国际标准,构建起全产业链食品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区域性、系统性和行业性重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到2018年,力争创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3个,省级示范区10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实现“一县一品”格局,力争建成“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市”,形成具有优质安全、生态良好、较大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的“怀化”食品农产品系列。

  三、工作任务

  1.健全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开展国际食品农产品标准认证,全面推广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操作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质量体系认证,建立健全科学适用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示范区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出口的全过程标准生产,切实提升示范区标准化管理水平。

  2.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加强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的控制,严格实行农业化学投入品准入、专营、专供、专用综合管理。坚决打击和取缔违禁农业化学品销售;完善县、乡、村直供的三级农业化学品专业配送体系,保障销售渠道无违禁农业化学品销售。

  3.建立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立食品农产品编码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生产企业为主体,建立纵横链接的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控、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覆盖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可追溯体系。

  4.完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和企业食品农产品检测和监管监控体系。制定和落实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防控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5.建立示范区环境质量监测监管体系。建立示范区环境质量监测监管体系,开展示范区农产品产地土壤、水、大气环境质量普查,调查摸底产地及周边污染源状况,为农产品产地选址提供基础资料。结合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开展示范区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加强示范区周边污染源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环境质量变化联动机制,及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6.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立示范区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档案,定期收集产品质量信用信息,综合评价诚信信用等级。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完善食品农产品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实行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和“红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逐步建立起示范区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

  7.建立多元化的市场营销体系。发挥示范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优势和生态保护产品优势,发展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出口龙头企业,大力发展食品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流通企业主动与示范区开展全面合作,在示范区建设种养基地,到示范区采购优质食品农产品。

  8.实施食品农产品品牌战略。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食品农产品,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价值较高、示范带动性较强的生态原产地产品,提高食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建立食品农产品品牌工作推进机制,实施品牌战略,鼓励龙头出口企业在国外进行商标注册,推动企业积极争创著名商标。

  9.建设区域性现代农产品流通市场。加强农产品流通市场统筹规划,整合、改造、提升一批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着力打造中药材、水果和茶叶等重点农产品集散中心、展销中心。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区域性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中药材、水果、茶叶等重要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出口集中查验基地。

  10.打造区域性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大对食品农产品检测平台的投入,整合资源,建立食品农产品区域检测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培育一个综合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鼓励组建技术联盟,提升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实现信息共享、结果互认。

  11.构建区域性食品农产品主体功能区。依托区域农产品资源优势,科学确定主体功能区,重点建设一批中药材、水果和茶叶等产业加工区。推动人才、项目、资金、技术等要素向主体功能区集聚,融研发、生产、销售、检测功能于一体,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的食品农产品企业集群,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优质食品农产品高地。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年10月底前)。开展调研,掌握本地食品农产品现状和周边地区情况。制定创建方案,组建创建机构,启动创建工作。

  (二)初建阶段(2016年11月-12月)。推动靖州出口茯苓省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靖州“茯苓、杨梅、山核桃”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及示范区建设,并通过考核验收。其他县市区结合自身农产品特色,开展创建工作。

  (三)全面建设阶段(2017年1月-2018年10月)。总结前期创建经验,在全市推广,全面开展创建。

  (四)总结阶段(2018年11月)。对“两个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奖励先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两个示范区”建设持续开展,促进我市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我市食品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工作由分管副市长牵头、怀化检验检疫局为主、市农委与市商务和粮食局协助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两个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本区域示范区建设。

  (二)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部门合作推进机制,形成推动全市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农业、林业、畜牧部门负责植物产品原料种植环节和动物产品原料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并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商务和粮食部门负责内外贸销售体系建设,流通领域可追溯体系建设;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口生产企业农产品原料基地的备案和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发布出口农产品警示通报信息;质监部门负责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协调管理;农业、工商部门负责农资市场及流通环节监管;环保部门负责示范区域内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监测监控,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发改、经信部门负责协调、衔接农业、林业、畜牧、生态、水利资源利用规划及生态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财政部门负责对示范区建设给予财政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税务部门负责示范区内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海关机构负责制定示范区内企业出口产品通关便利措施。

  (三)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对“两个示范区”创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至2018年,各县市区至少选定1个优势食品农产品进行重点培育,至少有1个产品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没有出口食品农产品的县市区争取实现出口食品农产品“零”的突破,有出口食品农产品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省级以上示范区。对措施不力完不成创建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每创建成功1个国家级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或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奖励20万元、每创建成功1个省级示范区奖励10万元、每申报成功1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奖励10万元。

  (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政策性资金,加大对出口食品农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的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化、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公共检测平台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等资金支持力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筹措资金,逐步形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对示范区的宣传推介力度,扩大我市食品农产品知名度。加强对与示范区创建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政策法规宣讲,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有关管理措施、技术规范的培训,为示范区建设夯实基础。

(摘自http://www.huaihua.gov.cn/zwgk/fzfxxgkml/fgwj/zfwjian/3588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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