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动态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边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级)建设工作意

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靖边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级)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


靖边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级)建设工作意见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培育我县生态原产地产品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发展战略,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启动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这是我国在保护生态环境、支持产业转型、推动绿色消费方面的一大创举。这项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内容涵盖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与保护、溯源、防伪、品牌建设等丰富内涵,它不仅是知识产权保护,也是现代生态文明的国家品牌。生态产品概念已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之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融入“一带一路”,促进对外贸易转型,破解绿色贸易壁垒的迫切需要。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是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可有效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品牌竞争新优势,增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国际、国内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提升,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作为我县产品质量提升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利于我县充分利用“一带一路”的契机,扩大对外开放,而且有利于推进实施品牌战略,促进靖边农产品不断拓展国际市场。

我县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既是能源化工基地,又是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境内耕地面积广、光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环境污染轻、通风条件好等有利自然气候条件,是发展特色农业的独特优势所在。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和示范区创建工作,就是坚持绿色发展、生态发展,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我县创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是加快推进“生态名县”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我县相关产业、产品向绿色、生态方向发展,对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将产生引领示范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补齐生态短板,积极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大力培育生态原产地产品品牌,增强生态原产地产品生产能力,提升我县出口产品跨越国际生态壁垒、原产地壁垒等非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提高靖边农产品的质量层次和国际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2016年年内建成靖边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级),按照要求,示范区内至少包括3种产品。经过3年努力,争取使我县4个以上生态原产地产品通过保护,从而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助推靖边生态经济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生态原产地产品培育。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重点支持靖边马铃薯、靖边胡萝卜、靖边辣椒、红盛牌靖边荞麦米、荞麦粉、远特牌靖边荞麦醋、苦荞醋等产品优先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培育壮大生态原产地产品和产业集群,积极开展评定辅导,对有申请意愿或具有生态环保生产基础的企业进行针对性辅导,帮助企业了解生态原产地产品申报的具体要求和申报意义,提升企业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意识,大力提升产品质量,打造一批生态产品品牌。

(二)拓展生态原产地产品领域。通过在农林牧产业、民俗文化产业领域大力推广,能源化工领域积极探索,将靖边苹果、剪纸、羊肉等作为重点拓宽领域。积极拓展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原产地标记产品、原产地名称保护产品、生物物种起源产品、具有历史传承的老字号名优特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等五类生态原产地产品新领域,进一步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帮助本地出口产品在国际竞争中获得更大效益。

(三)加快构建示范区保障和追溯体系。对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实施以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为关注重点的区域化管理,建立示范区建设保障体系、质量安全和诚信体系、生态原产地追溯体系,县域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保障及追溯体系,带动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品牌竞争新优势,提升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落实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优惠政策。对于示范区内新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申请人,按照榆林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函〔2016〕9号)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

生态原产地产品,有利于提升产品附加值、品牌效益与市场竞争力,是进入国际市场的行政保护。要在政府采购和出口销售中优先考虑,在出口绿色通道、通关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和政策优惠。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要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规划和考核考评内容。成立靖边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靖边县农业局,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具体推进、实施和协调考核验收等相关工作。各县直有关部门、镇(街道办)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主动作为,推进我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带动、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分工协作联动机制。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能与职责,挖掘主管业务中符合条件的生态原产地产品,并为申报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县直有关部门、镇(街道办),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我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建设工作。

1.县委宣传部:负责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及其产品的宣传引导工作,持续扩大示范效果。

2.县农业局:负责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的申报资料准备、协调榆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初审、推荐上报、后续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主管业务中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培育和推荐,并为申报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县财政局:负责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优先安排。

4.县畜牧局、林业局、工业局、文广局负责各自领域内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培育和推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商务局、环保局、水务局、气象局、食药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出具相应申报证明材料。

(三)建立健全生态投入机制。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充分发挥特色农业、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等财政资金的扶持作用,加大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支持。加大种植基地标准化建设、环保设施等的投入。

(四)建立健全宣传推广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宣传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知识和政策,推广生态原产地产品申报经验,增加政府、民间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对生态原产地产品的含义、评定程序、作用等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形成全社会培育、申报、保护生态原产地产品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靖边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靖边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贺湘如 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赵少毅 县政府副县长

王 晨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保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双 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富生 县工业局局长

米靖平 县财政局局长

柴元亮 县水务局局长

蒋 勇 县林业局局长

高 见 县商务局局长

郭玉平 县文广局局长

白润生 县食药局局长

刘焕坤 县工商局局长

张旭东 县质监局局长

田文涛 县畜牧局局长

姬伟泉 县环保局局长

刘宝玉 县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保同志兼任。

(摘自http://www.jingbian.gov.cn/gk/zfwj/jzbf/426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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