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原产地
国外产品如何申请中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国外产品如何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1.与专业咨询公司签订咨询合同(在原有收费基础上,根据情况,增加资料及翻译收费);与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的评定机构签订评定合同(在原有收费基础上,增加资料及翻译收费)。
2.咨询费用、评定费用全部到账后,北京星连星公司派出专家(生态、原产地、产品、翻译、业务随从)工作组前往申请方基地及生产加工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申请方编制申报资料(本国语言版本、中文版本各3本),编制好以后,上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
4.质检总局根据申请方选择的评定机构,核准后由评定机构安排评定组(专家领导、翻译、观察员)前往申请方基地及生产加工区实施文件评定、现场评定、综合评定。
5.评定组通过评定后,上报评定机构。评定机构汇总形成总报告,上报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
6.管理办如有疑议,可进行同行评定或复查。如无疑议,由质检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一个月受理申请公示。
7.受理申请公示期间,如无疑议,质检总局在官网上发布申请产品获得保护公告,颁发产品保护证书,准许产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及字样。
8.保护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截至期前三个月可申请复评。
9.咨询工作组、第三方评定、复查组人员往返交通食宿及翻译等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10.复查费用可在签署合同时协商确定。
上一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定义    下一篇:为什么要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工作
版权所有: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咨询网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